南庄中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总结表彰制度

南庄中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总结表彰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化水平,根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表彰制度。

一、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工作用语坚持使用普通话,在教学、行政管理中正确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汉字者,学校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优先考虑。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各班级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并在评比中优先考虑。对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凡三次被抽查到未使用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或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三、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班级进行奖励;对在推普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师生进行奖励,对积极参加学校语言文字广播等投递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稿件被采纳的学生进行汇总,成绩突出者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优先考虑;对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扬。

四、把“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并坚持以身作则”作为对教师业务能力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2017-2018学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先进班级

703班、706班、708班、709班、802班、803班、807班、809班、903班、906班、907班、908

2017-2018学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先进个人

教师:李华均、黄慎贤、黄红光、古永佳

学生:曾智蕙、赵梓潼、唐湘婷、陈心媛、翁悦琳、邓琳霖、丘宝怡、黄楚婷、谢玥琳、董盈盈、曾智媛、刘晶晶、王海彤、苏梓枫


2016-2017学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先进班级

101班、202班、301班、401班、412班、511班、512班、603班、612班

  

2016-2017学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先进个人

教师:李淑红、林秀兰、黄双、冯韵

学生:王茜、黎俊、张晓彤、吴洁盈、冯淑滢、谭锦豪、尤惠洋、陈嘉颖、梁葆镟、姚沛钧、郭倩琳、黄嘉昕、黄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