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附件3:查评验收评分表
附件3
广东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查评验收评分表
验收学校: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中学 验收时间: 专家组评分: 专家组签名: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建设内容(查评验收要点) | 分值 | 学校自评 | 验收组评定 | |
1 制度建设(25分)
| 1-1 工作机构 | 1-1-1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2分; 1-1-2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网络,各部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3分。 | 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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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效机制 | 1-2-1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1分; 1-2-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1-2-3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有检查记录,3分; 1-2-4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1分; 1-2-5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有专职或兼职书法教师,2分; 1-2-6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分。 |